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就业见习人员招收简章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相关岗位需求,现将就业见习人员招收简章公布如下:
一、 见习岗位
(一) 岗位名称:行政岗见习生
1、职位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卫生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医学大类等相关专业;
(2)责任心强,文笔流畅思路清晰,有较强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
(3)熟悉公文写作者优先考虑。
2、符合要求的见习生根据个人专业情况安排具体岗位。
(二) 岗位名称:康复岗位见习生
1、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运动医学相关专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待人接物礼貌客气,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2、岗位及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与的部分日常工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上级治疗师指导下协助进行康复的评估及治疗
(2)协助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健康档案管理、数据录入与统计;
(3)协助处理行政、人事、后勤等综合事务;
(4)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相关辅助性工作。
(三) 岗位名称:体检部/门诊部见习生
1、职位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公卫、健康管理、社工等医学相关专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待人接物礼貌客气,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2、岗位及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与的部分日常工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窗口接待、导诊咨询、客服等服务工作;
(2)协助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健康档案管理、数据录入与统计;
(3)协助处理行政、人事、后勤等综合事务;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至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就业登记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距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1、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按实际见习天数计发,以每月30日进行折算);
2、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时长为3-12个月。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应聘邮箱:xmhchr@126.com,邮件主题形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简历由附件发送且为PDF版本(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
报名截止时间:常年有效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92-2993005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就业见习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需附照片);
3、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报名材料递交后,我院依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面试,请及时关注我院应聘邮箱邮件通知以及我院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收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组织人事部解释。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