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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二次招标)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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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因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以下医用耗材,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请以配送企业为申报单位)参加。

一、 采购产品

详见附件1耗材清单-二次招标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所需提供的申报文件

1.配送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和附页的复印件。如《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附页中明确了规格型号,所报产品必须在其范围内。

4.报价单、最低价承诺函(详细模板见附件2)。

5.用户清单,务必注明供货价。同时,需提供相关医用耗材近三年在其他省市的中标记录(如有)。

6.授权资料:厂家给予配送单位的授权书、配送单位给予相关经办人的授权书(详细模板见附件3)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入选后被举报并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经我院耗材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做出相应处理。性质恶劣的,取消申报产品入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1)谎报、不报、伪造相关申报文件的。

2)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的。

4)相互串通报价,妨碍公平竞争的。

5)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6)擅自以入选品种外的产品替代入选品种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3.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产品资质的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且必须与原文一致,如中文翻译文本与原文表述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4231700。

5.资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翁韵翔收

    四、评审流程

由招标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流程如下:

(一)资质审查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经销条件,且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到此次采购所涉及的成交产品的目录范围。商业信誉良好,经营过程规范,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2.产品以最小包装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小数位数为2位,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二)判断供应商是否实质响应谈判需求

技术分加上商务分的总得分不低于75分者视为实质响应谈判需求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需求的供应商,则报价无效。

得分由专家评委予以评定,其中,技术分包括产品品牌及品质、与临床使用需要的契合度、应急处理及送货响应时间、合理化建议等,满分为65分;商务分包括公司资质、售后服务配备等,满分35分。

)价格谈判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对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最后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即:报价最低者排序第一,报价次低者排序第二,以此类推。报价相同者以技术分加上商务分的总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推荐成交候选人

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规则推荐。

    五、公示

拟中标单位的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1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成交配送企业。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申诉。如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入选资格的,同竞价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产品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六、联络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

电话:0592-2292526,15980849998

传真:0592-2292304

联系人:翁韵翔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24418

附件1 试剂耗材清单-二次招标.xlsx

附件2 最低价承诺函.docx

附件3 授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