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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

一、送审

1、送审责任者:研究项目的送审责任者一般为主要研究者/课题负责人;新药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申办者一般负责准备送审材料,一些受管辖权限制(如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研究进展报告等)的送审则由申办者负责;研究生课题的送审应由其导师或指导老师共同签署;

2、准备送审文件:根据送审文件清单,准备送审文件;方案和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

3、填写申请/报告的表格:根据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或“报告”,

4、提交:将1份完整的材料和2份简易材料提交至伦理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伦理邮箱;简易材料包括伦理初始审查申请表、研究方案、知情同意、受试者招募材料、研究者手册、病例报告表、研究病历(如有)和组长单位批件等。


二、领取通知

1、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如果认为送审文件不完整,文件要素有缺陷,发送/修改送审材料通知,告知缺项文件、缺陷的要素等;

2、受理通知: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通过形式审查,办公室秘书发送受理通知、缴费通知等;


三、接受审查的准备

1、会议时间/地点:秘书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通知;

2、准备向会议报告:按照通知,需要到会报告者,准备报告内容,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四、伦理审查的时间

1、伦理委员会受理后最长不超过30天完成审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送审文件后,一般需要1周的时间进行处理,请在会议审查1周前提交送审文件。

2、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时,或发生其它需要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紧急审查和决定的情况,伦理委员会将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


五、审查决定的传达

1、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同意函”或“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

2、如果审查意见为肯定性决定(同意继续研究,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并且审查类别属于(本院为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参加单位,并且不涉及需要延长批件有效期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安全性信息审查,违背方案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结题审查,以及上述审查类别审查后的复审,伦理委员会的决定可以不传达。

3、如果伦理委员会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研究,研究者负责通知临床研究机构的管理部门。